探矿权转采矿权延期申请书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2023年5月6日 4.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准予采矿权新立登记后,应当注销原探矿权或变更缩减原探矿权面积,申请人凭注销通知(证明)或变更缩减面积后的勘查许可证领取采矿许 2023年8月31日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为该勘查项目的探矿权人。 (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第一款) 2.申请人的资金能力与申请的勘查矿种、勘查面积和勘查工作阶段相适 探矿权延续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 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2023年9月1日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为原采矿权人。 (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第一款) (二)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许可法第 采矿权延续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 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get price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2023年9月1日 采矿权转让申请人为原采矿权人,采矿权变更申请人为采矿权受让人,转让和变更申请同时提交。 采矿权受让人为营利法人,且在2年内未被吊销过采矿许可证。2023年8月14日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采矿权延续登记.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第三条:矿产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采矿权延续登记) jcgov.gov.cn2023年9月20日 探矿权 转 采矿权的,准予采矿权新立登记后,应 当 注销原探矿权或变更缩减原探矿权面积,申请人凭注销通知(证明)或变更缩减面积后的勘查许可证领取采矿许可证。探矿权注销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 自然资源部门
get price附件2 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mnr.gov.cn
2021年9月17日 变更申请:非油气 提交 经评审备案的储量 评审意见书 、原 占用 储量登记书和变更后的矿产资源储量说明 ,矿业权人在领取采矿 许可证办理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 2020年4月30日 探矿权延续登记应扣减首设面积的25%(已设采矿权平面范围内采矿权标高上下部的探矿权、探矿权已提交资源量或储量的范围除外)。 综上,各省关于5月1日后办理已设探矿权延续登记时,是否需缩减25%勘查面积的规定不甚明确并存在差异。矿业新规:5月1日起,探矿权延续一律需退出25%勘查面积2023年4月15日 对砂石土类等勘查风险较低或可直接出让采矿权的矿种,未纳入《矿种目录》,仍按金额方式征收。《办法》实施后,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将按照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要求,结合矿产资源管理实际情况和矿业权市场的运行情况,适时调整《矿种目录》的范围。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矿业权出让
get price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2018-8-27最新发布
2018年9月1日 1.采矿权申请人:填写申请采矿权的法人单位。. 2.矿山名称:采矿权申请人全称+所开办矿山的名称。. 如: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矿山名称为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 2023年8月31日 办理基本流程. (一)接收报件和受理.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报送的探矿权延续登记申请资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二)部内审批. 自然资源部探矿权延续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 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2021年3月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 mnr.gov.cn
get price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2023年5月6日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doc 4. 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doc 5.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范本).doc 4.探矿权转采矿权 的,准予采矿权新立登记后,应当注销原探矿权或变更缩减原探矿权面积,申请人凭注销通知(证明)或变更11.受让目的: 填写“继续勘查”或“申请采矿权进行采矿”。. 12.转让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指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若申请人无上级主管部门,此栏填写“无上级主管部门” 。. 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或所在海域名+盆地名+二级构造单元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_百度文库2019年10月14日 营业税 1)转让采矿权征收营业税 根据2012年1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的,要征收营业税。矿业律师梳理采矿权流转的流程 知乎
get price《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0年7月30日 第十七条探矿权转让申请书、采矿权转让申请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2]探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2020年6月4日 亦即,申请探矿权延续没有次数限制,但需注意三个事项:. (1)按要求缩减勘查面积;. (2)交纳探矿权使用费;. (3)保证最低勘查投入。. 在笔者接受咨询过程中发现,许多人把“探矿权延续”与“探矿权保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给混淆了。. 探矿权保留申请探矿权延续是否有次数限制? 知乎2017年12月29日 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探矿权取得的方式包括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非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无需填写。15. 矿区范围图及坐标: 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并注明(1)共有多少拐点圈定;(2)开采深度的起止标高。16. 矿区面积:附件1:探矿权申请要件清单及要求 mnr.gov.cn
get price探转采中如何划定矿区范围?矿业律师总结说明 知乎
2020年2月12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的规定,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即探转采)的,矿区范围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确定;以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及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确定出让的矿区范围。2021年9月16日 1.探矿权登记费:暂停征收。2.探矿权使用费: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 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 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3.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探矿权延续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 mnr.gov.cn2020年1月9日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矿业权登记申请资料的通知
get price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__2023年第8
2023年1月3日 一、总体要求. (一)本规则所称矿业权是指探矿权和采矿权,矿业权出让交易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让矿业权的行为。. (二)矿业权出让适用本规则,矿业权转让可2021年1月25日 (三)采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仅适用于非转让情形)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批准文件或工商变更事项查询单。(四)转让变更登记 1.采矿权转让申请登记书(采矿权人提交)、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采矿权受让人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审批工作的通知2023年4月14日 益,并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剩余探矿权出让收益的缴纳 时间和期限,不再另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未转为 采矿权的,剩余探矿权出让收益不再缴纳。第十二条 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可 按照以下原则分期缴纳: 出让探矿权的,探矿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
get price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
1999年3月30日 第十八条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申请书及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印制。 第十九条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遗失的,由评估机构登报声明作废后,携带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补发资格证书。答:一是规定探矿权转采矿权无须注销原探矿权。国务院第241 号令规定的矿区范围包括可供可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一些高风险探矿权在转采后剩余部分仍有进一步勘查潜力。《通知》将原来采矿权新立登记时注销相关探矿权的要求,修改为可变更缩减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负责人就《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2021年11月30日 1.采矿权登记费:暂停征收 2.采矿权使用费: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矿区面积(或尾 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公里计,大于0.5小于1平 方公里的按1平方公里计。3.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 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确定。采矿权延续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 mnr.gov.cn
get price自然资源政策法规资料:探矿证的延续 知乎
2023年3月8日 探矿权人办理延续登记的次数不限,但每次延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 探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延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的规定,已经被2020年05月01日施行的《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 2020年5月19日 依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2014修订)第8条的规定,探矿权人在申请转让探矿权时,应当向审批管理机关提交以下资料:转让申请书、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转让人具备转让条件的证明、矿产资源勘查或者开采一文看懂建国70年“探矿权”历史演变,看清矿权政策走向_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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